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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专利申请人为单位,单位时是否需要转让证明或其它文件
2021-11-15 15: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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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设计人不属于该单位时,不需要转让证明或其它文件,当设计人属于该单位人时,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做出约定,从其约定。
联系方式
公司:
山东知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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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曹小帅(先生)
电话:
053188975451
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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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1825号嘉恒大厦B座501-2室